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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征集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的公告

2021-07-26

福州市晋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系晋安区区属国有独资企业,现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作为我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有意向的企业请将有关资料提供至我司办公点(福州市晋安区湖塘路156号)。具体公告如下:

一、入选承包商资格要求

(一)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企业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以上的装修装饰企业,与国企合作过的施工企业优先考虑。

(二)报名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即自递交有关资料之日的前三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

1.在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的;

2.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

3.与项目单位或利益相关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的;

4.施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拒不执行有关单位发出的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的;

6.违反服务承诺,未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服务的;

7.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纪检等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处理的。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我司施工企业名录库。

三、报名施工企业上一季度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房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上评分不得低于75分。

四、施工企业所提供材料按顺序应装订成册(A4纸),所有复印件均应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登记入库时需核验如下原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造师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六)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

(七)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九)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上打印的上一季度施工企业(房建)信用综合评分材料;

(十)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十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五、我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内施工企业数量首批暂定为10家(报满即止,按照施工企业报名的顺序,符合入库条件的前10家),接收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我司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我司对所有录库内施工企业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末尾淘汰,并结合实际需要对库内施工企业进行相应增补。若报名的施工企业超过10家,则增补时在已报名的施工企业中按信用综合评分择优递补。

七、我司将优先考虑由入库施工企业承接我司工程业务。

八、若在入库后发现违反本公告要求的,我司有权随时取消备选资格。

九、我司对入库条件等有解释、变更的权利。

专此公告。

 

福州市晋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8305960878)

附件(承诺书).doc